研究所

永續與數位創新組(丙組)

「永續與數位創新組」(M.Arch in Sustainable and Digital Innovation,簡稱MASDI),前身為建築設計組,仍以英語教學為主之國際學程,2021年起開始轉型,更聚焦在建築仿生、循環經濟、智慧設計、跨域創新等整合性的建築前沿研究,目的在培育具前瞻性、創造力之未來設計專業與跨領域設計人才。

一整個學年當代建築理論配合設計與實作工作坊的密集課程,以人文思辨為創新底蘊,透過跨域進行環境永續的設計研發,從建造技術到空間藝術,探索新的空間和構築語言,以及具有前瞻社會性、文化性與產業性價值的創新建築與城市策略。

畢業學分為27學分,修業年限1-2年。學生於修畢前述一年密集課程後,鼓勵學生於第二學年赴海外進行建築專業實習、姊妹校交換研習與雙聯學位(西班牙聖保羅大學 CEU San Pablo—英文教學)等延伸性國際化學習。

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永續與數位創新組課表

M.Arch in Sustainable and   Digital Innovation   curriculum

必修課

Required Courses

科目名稱 Course Title

學分數

Credit

一學年 1st Year

Fall

Spring

都市創新設計

Experimental   Urban Design   Studio


6


6


專題研究

Directed   Research

2

2


建築創新設計

InnovativeArchitectural Design


6



6

創意設計發表

Innovative   Design   and Exhibition


2



2

設計論文

Seminar     on Thesis Design


3



3

必修學分數Credits of   Required Courses   (A)

19

選修課程

Elective Courses

*進階設計專題():未來城市

Advanced   Design Research   On Future Cities

3

3


進階設計專題():數位構築與材料創新

Digital   Fabrication and Material Innovation

3


3

進階設計專題():人類世的問題與都市設計方法

Problems   of Anthropocene and Urban Design Methods

3


3

參數化之演效式建築設計

Parametric   Design and for Performative Architecture

2

2


建築設計哲學

The Philosophy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2

2


聚落與建構

Settlement,   Tectonics and Construction

3


3

選修學分數Credits   of Elective Courses (B)

*表示必選:have to study and pass

8

畢業學分數Total credits   for   graduation (A+B)

27



報考資格(招生資訊)
1.大學建築學系之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
2.具建築相關,如都市設計、景觀、室內設計等領域之學士畢業(含應屆畢業),或同等學力第五條資格者。
3.大學其他學系(設計、人文、理工科系)之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

必修科目表:(前往連結)

修業規定: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修業規定_114.02.13



城鄉規劃與研究組(甲組)

東海大學的城鄉規劃與研究組(研究所A組)以更進一步的研究探討都市與建築規範涵構為主要方向課題,並延伸了大學部的核心架構以及深厚的建築設計涵養方向。在兩年的課程訓練當中,包含兩個都市計劃與設計的工作室課程、三個核心(必修)課程以及在建築史、建築理論、環境行為學、建築技術等領域的選修課程。
 
在第一年的課程中,學生必需修選兩門都市設計工作室課程。這兩門課著重在以啟發與創意性的思考及專業領域的技術,來解決特定的國家在全球化之下,區域建築規範的訂定以及重新構建的議題。除此之外還須在另外三門必修課程中選擇其中兩門作為建築專業領域上的輔助:都市理論、環境行為學以及建築理論與評論。
 
在完整的兩個年課程安排設計中,讓學生在建築專業視野上擴展到海外,無論是在地域性的建築材料、技術與人文社會的組構議題,都能有更深入的研究及理解。並且期許學生能透過這樣子的課程設計為自己在未來無論是公眾或私人,或是慈善事業上,成為世界都市發展中的一角,為專業奉獻一己之力。


報考資格:大學各學系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第五條資格者。(招生資訊)

修業規定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修業規定_114.02.13

必修科目表:113學年度


科  目 Required Courses

學分 Credits

第一
學年 1st Academic Year

第二
學年 2nd Academic Year

備  註 Memo

 Fall

 Spring

 Fall

 Spring

必修Department Required Courses

32226-城鄉規劃與設計〈一〉 (Urban/Rural   Community Planning and Design Studio (I))

6

6

 

 

 

32479-城鄉規劃與研究方法 (Urban Design   and Research Method)

3

3

 

 

 

32310-城鄉規劃與設計() (Urban/Rural Community Planning and Design Studio (II))

6

 

6

 

 

32480-亞洲城鄉規劃與研究 (Asian Modern   City Planning and Research)

3

 

3

 

 

32244-城鄉設計及論文 (Thesis &   Urban Design)

8

 

4 

4

 

32472-專題討論   (Seminar on Thesis Research (I))

2

 

2

 

 

32473-專題討論   (Seminar on Thesis Research (II))

2

 

 

2

 

必修學分數
Required Credits

30
 

 
 

 
 

 
 

 
 

選修學分數
Elective Credits

10 

107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博士班學生(含在職專班),均需於入學後  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通過者,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Starting from the 107th academic year, all   incoming master’s and doctoral students (including in-service Master's   Programs) must complete academic ethics education courses. Only students who   pass these courses are eligible to apply for the degree examination.

 畢業學分數
Graduated Credits

40

說明:
必修科目適用於本年度入學新生,選修科目請參考學期開課資料。(111.04.26教務會議通過) 前次修訂時間為(97.11)(104.11)(107.11) The list of Required Courses applies to students admitted this academic year. For elective subjects, please refer to the department's course offerings. (Approved by the Academic Affairs Council on April 26, 2022)

論文作業流程:從無到有到通過學位考(點擊)

學位考試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點擊)

學士後建築碩士組(乙組)

東海大學學士後建築碩士組是第一個為已經於其他領域畢業,想再進修自身建築設計能力以及創意的學生,提供的一個三年專業學程。這三年的專業課程中主要著重設計工作室課程以及囊括各層面的專業必修課程。另外再搭配人文素養方面,建築理論、建築史或建築技術等等的選修課程。
 
學士後建築的必修課程,完整承襲大學部有著超過半世紀深厚傳統的扎實設計課程。每一位學生在最後一個學期,會被要求與畢業指導教授密集地針對個人的畢業設計議題作各式的研究討論,並且在評圖結束之後出版及展示最後成果。
 
除此之外,在密集的專業必修課程以外,本系還提供許多國際化與跨領域的學習教育機會,例如每一年『東海大學在羅馬』與康乃爾大學羅馬分校的交換異地教學,或是各種豐富的暑期工作營及海外實習學程,以增進學生國際化的視野。

報考資格:非建築相關或非建築專業設計學系之學士畢業(含應屆畢業生)。(招生資訊)

必修科目表:(前往連結)

修業規定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修業規定_114.02.13

師長系友訪談:https://www.youtube.com/@TeamMixn

碩士班修業規定

畢業規定:
【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修業規定_114.02.13系修訂通過】
【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_1130829校通過】

主要畢業條件:             
1. 修滿必修科目表中所載學分數之規定    
2. 修學術倫理課程6小時
3. 通過學位考:參看 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相關申請表單請見下方檔案)
4. 甲乙丙各組另外各別有其他畢業修件,詳見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修業規定_114.02.13系修訂通過
5. 甲乙丙各組論文相關表單及說明請至【碩士班學位考試相關表單】下載 甲組論文作業流程(點擊)

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流程

****在校生請下載下方【學位考試申請流程注意事項】閱讀細節


一、申請學位考試前,務必先確認下列事項:
2.所修學分是否達到畢業學分標準(見入學年度之必修科目表)
3.通過6小時學術倫理課程:需於入學後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通過者,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4.申請提出前,請與指導教授確認口試日期、地點、論文題目、委員名單(姓名、最高學歷、任職學校系別與職等),需於學生資訊系統填妥。見【碩士班口考(學位考)申請注意事項】
***(極重要)學位考試委員:由校內外學者專家三至五人組成,其中校外委員須1/3以上,由系(所)主任報請校長聘請之,並由系(所)主任指定一人為召集人,但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
5.論文相似度比對:論文需經由本校圖書館提供「Turnitin」及「華藝」論文比對系統,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測,相似度小於20%的證明文件,經本系審核通過後,始得申請論文口試。
註1:論文比對注意事項見下方檔案,相關網頁(點擊)

二、申請學位考試時程(請於口試前二週提出申請)
1.申請截止日期:依學校年度行事曆規定
2.上學生資訊系統進行學位考試申請,完成後,列印指導教授同意書,繳交申請文件。

三、申請文件 (請下載下方【注意事項】檔案)
1.指導教授同意書 (學生資訊系統申請學位考的表單)
2.歷年成績單一份 (表內標註已通過6小時學術倫理課程)
3.當學期若仍有修課者,非論文課,需加附課表。
4.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需低於20%),截圖結果回傳系辦。
5.與指導教授確認自己的論文是否需要申請延後公開 (延後公開有條件限制,詳見說明)

四、學位考試前,應準備相關表單(下載)
1.口考前一週:
(1)寄出 A.邀請函、B.論文、C.聘書    給口考委員(可考試當天給) 
(2)D.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表送系辦 (請見本機制說明)
2.口考前三天:將 A.學位考認證封面、B.評分表/評審表電子檔寄至系辦C.歡迎委員海報(由各組口考同學自行處理)
3.借用考試場地:至少提前1週借用(洽管理空間的系辦助教鈿芸)
4.考試當天:
準備茶點

五、口試通過、論文修訂定稿後,由指導教授通知系辦發放口考委員簽名之封面,學生至「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上傳論文全文(含口考委員簽名封面),及填寫資料,列印【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2份,由系辦完成查核後,才算完成作業。
(1)提供個人電子信箱,向系辦索取國圖帳號及密碼。
(2)其他細節說明詳見離校手續注意事項 (請下載)

六、辦理離校手續及應備文件
(1)日期限定:亦是繳交論文最後期限,見學校行事曆(上下學期約8/15、2/15),避免最後一天辦離校,若有問題無時間可處理。(寒暑假行政單位僅週一至週四上班,上班時間8:00-12:00;13:30-16:00)


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之申請說明

一、法源依據:
學位授予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博士、碩士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應提供公眾於國家圖書館內閱覽紙本,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經依著作權法規定授權,得為重製、透過網路於館內或館外公開傳輸,或其他涉及著作權之行為。但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

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之申請機制:
(一)審核程序:
114學年度(含)起,學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

(二)審核要件:
1、涉及機密或依法不得提供事項: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2、專利事項:須提供申請專利案號或提出相關申請說明。

(三)延後公開期間:
1、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且需逐次申請。
2、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所)務等會議審核確認。

三、學生申請準備
1.請先檢具(1)延後公開或不公開相關證明文件、(2)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一式兩份,在口考前一週送至系辦。

2.待學位考試委員會通過申請且簽名後,於辦離校手續時,申請書應隨紙本論文送至圖書館一樓流通櫃檯。同時,應掃瞄已簽名之申請書及相關佐證資料上傳至學位論文提交系統。(相關規定請參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第11條)

碩士班學位考試相關表單

下載00_碩士班口考(學位考)申請注意事項2025版

學位考流程_簡易版
1. 確認論文指導老師
2. 寫論文
3. 符合碩士班各組規定的修業內容
4. 和指導老師確認學位考的細節
5. 申請學位考試,並通過
6. 修改論文至指導老師同意畢業
7.上傳論文至博碩士論文系統,印出紙本論文(見論文建檔手冊)
8. 領畢業證書

歷年開課明細查詢

選修課程每學年會稍有變動
以東海開課明細為準

↓↓↓詳細課程資料請上東海大學開課明細網頁查詢↓↓↓
http://fsis.thu.edu.tw/wwwstud/frontend/CourseList.php

學費問題

重點摘錄

★ 學雜費收費標準請見本校會計室網站【學雜費業務】公告之資訊。

1. 碩士第1-2年繳交全額學雜費。
學費中若有包含設計課指導費,但當學期沒有上設計課,需主動告知系辦,以便辦理退費。  
未告知者,系統不會主動退費。

2. 碩士第3年起
(1) 修習的學分數(不含論文)達10學分(含)以上者,應繳交全額學費
(2) 修習的學分數在9學分(含)以下者,按學分數繳交學分費(本系每一學分費為1508元),及雜費。
(3) 若僅修習「論文」,那麼只需要繳交註冊相關費用,不需要額外繳交學分費用。

3. 碩士第4年起,除繳交修課(非論文)之學分費外,另按修習學分數(含論文)加收「延修生雜費」(非學分費),論文學分數最高以六學分計。

★以上學雜費之收費標準以學校公告為準,若有疑問,請洽會計室 04-3590121 轉分機 28000-28011

休退學規定

休退學規定(詳細規則見:東海大學學則):                      

1. 研究生在學以8個學期為限,可休學8個學期,(修業年限的最後1個學期需通過學位考試、繳交論文,完成離校手續)  

2. 休學申請步驟: 
(1)持【學生自請休退學訪談記錄表】(下載),找導師或論文指導老師訪談1次。
(2)至教務處註課組網頁下載休學申請表,填妥後,依申請表內容辦理休學。
(3)第一次休學需親辦,休學結束後,若仍續休,可填妥休學申請表,將紙本寄至教務處課務組提出申請。

3. 休學以學期計,休學一學年者,若於休學期間提前復學者,需於新學期開學註冊前,向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提出復學申請。

4. 退學應由本人或持有妥託書者,攜帶退學申請單至教務處註課組,辦理離校手續。

博碩士論文系統操作手冊

畢業論文電子檔上傳至國家圖書館之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