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征专任教师(助理教授职级以上)1名
一、职缺名称:专任教师
二、需求人数:1位
三、起聘日期:预计2026年8月1日起聘(115学年度第1学期)。
四、聘期薪资:依学校规定,请见人事法规
五、基本资格:对建筑教育工作具热忱,具有建筑或相关学域博士学位,并有实务工作经验或学术研究成果。
六、应征条件:
1. 具博士学位、实务经验(有国外事务所经验为佳),及研究计画执行经验。
2. 以教授设计课为主;可教授「AI或数位相关课程」、「建筑物理」、「建筑理论」。
3. 协助国际化教学与实习推展。
七、截止日期:2026/01/30 (以邮戳日期为凭)
八、申请文件:
1. 填写「东海大学人事资料表」、「建筑系履历附表」,并检附相关履历证明。
2. 学历与经历证件、最高学历成绩单影本,最高学位论文各乙份。
3. 两封推荐信。
4. 研究成果之着作目录,或专业创作之作品集。
5. 拟开设课程大纲及教学计画(可含过去教学经验之说明)。
6. 教师证书(无教师证书者免)。
7. 其他证明(如作品得奖证书、业界经验…等)。
九、相关应征资料请Email及「挂号」邮寄至以下收件资讯:
1. 「东海大学人事资料表」、「建筑系履历附表」电子檔请寄至carolyeh4107@thu.edu.tw,
主旨:「应征 115-1 建筑系专任教师 (姓名)」
2. 应征资料(含履历纸本)统一【挂号】寄至 本校人事室
- 40704 台中市西屯区台湾大道四段 1727 号东海大学人事室收
- 信封请註明「应征东海大学建筑学系专任教师」
十、联络人:叶小姐(TEL:04-23590263;carolyeh4107@thu.edu.tw)
十一、备註:
(1)经书面审查资格符合者,将另行通知至东海大学建筑系举行面试、评图或公开演讲,资格不符及未录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函覆,谢谢。
(2)教师之聘期、薪资福利、权利义务等相关规定,请见东海大学人事室网站_人事法规。https://ithu.tw/jra2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