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27
诚征短期专任教师(讲师职级以上)1名
一、职缺名称:短期专任教师
二、需求人数:1位
三、起聘日期:预计2022年8月1日起聘 (依实际三级三审流程完成日为实际起聘日)
短期专任教师聘期依“建筑系短期专任教师聘任办法”规定,聘期最长为四年(学年)。
四、薪资待遇:依学校规定(公保及学校团保等相关福利)
五、基本资格:对建筑教育工作具热忱,有建筑或相关学域硕士(含)以上学位,并有实务工作经验或学术研究成果。
六、应征条件:1. 能担任建筑设计及建筑专业相关课程之教学。2. 对推展国际化教学工作具热忱与能力。
七、应缴文件:
1. 履历(含自传):请下载专用表格,并检附相关履历证明。
2. 学经历证件影本、硕博士成绩单影本、最高学位论文各乙份(持外国学历者,请检附驻外单位验证)。(注:A.学位论文若以非英文之外语撰写者,请检附中文或英译之论文题目、目录与摘要。
B.将于2022年6月前获博士学位者,应附指导教授或学位之证明文件,与论文题目、目录和摘要)。
3. 两封推荐信。
4. 研究成果之著作目录或专业创作之作品集。
5. 拟开设课程大纲及教学计画(可含过去教学经验之说明)。6. 教师证书(无教师证书者免)。
7. 其他证明(如作品得奖证书…等)。
八、应征须知
1、截止日期:2022/03/10(以邮戳日期为凭)
2、相关应征资料请“Email”及“挂号”邮寄至以下收件资讯:
(1) 履历表电子档请寄至 carolyeh4107@thu.edu.tw,主旨:“应征 111-1 建筑系专任教师 (姓名)”
(2) 应征资料(含履历表纸本)统一【挂号】寄至
4、备注:经书面审查资格符合者,将另行通知至东海大学建筑系举行面试、评图或公开演讲,资格不符及未录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函覆,谢谢。
二、需求人数:1位
三、起聘日期:预计2022年8月1日起聘 (依实际三级三审流程完成日为实际起聘日)
短期专任教师聘期依“建筑系短期专任教师聘任办法”规定,聘期最长为四年(学年)。
四、薪资待遇:依学校规定(公保及学校团保等相关福利)
五、基本资格:对建筑教育工作具热忱,有建筑或相关学域硕士(含)以上学位,并有实务工作经验或学术研究成果。
六、应征条件:1. 能担任建筑设计及建筑专业相关课程之教学。2. 对推展国际化教学工作具热忱与能力。
七、应缴文件:
1. 履历(含自传):请下载专用表格,并检附相关履历证明。
2. 学经历证件影本、硕博士成绩单影本、最高学位论文各乙份(持外国学历者,请检附驻外单位验证)。(注:A.学位论文若以非英文之外语撰写者,请检附中文或英译之论文题目、目录与摘要。
B.将于2022年6月前获博士学位者,应附指导教授或学位之证明文件,与论文题目、目录和摘要)。
3. 两封推荐信。
4. 研究成果之著作目录或专业创作之作品集。
5. 拟开设课程大纲及教学计画(可含过去教学经验之说明)。6. 教师证书(无教师证书者免)。
7. 其他证明(如作品得奖证书…等)。
八、应征须知
1、截止日期:2022/03/10(以邮戳日期为凭)
2、相关应征资料请“Email”及“挂号”邮寄至以下收件资讯:
(1) 履历表电子档请寄至 carolyeh4107@thu.edu.tw,主旨:“应征 111-1 建筑系专任教师 (姓名)”
(2) 应征资料(含履历表纸本)统一【挂号】寄至
- 40704 台中市西屯区台湾大道四段 1727 号东海大学人事室收
- 信封请注明“应征东海大学建筑学系专任教师”
4、备注:经书面审查资格符合者,将另行通知至东海大学建筑系举行面试、评图或公开演讲,资格不符及未录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函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