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

城鄉規劃與研究組(甲組)

東海大學的城鄉規劃與研究組(研究所A組)以更進一步的研究探討都市與建築規範涵構為主要方向課題,並延伸了大學部的核心架構以及深厚的建築設計涵養方向。在兩年的課程訓練當中,包含兩個都市計劃與設計的工作室課程、三個核心(必修)課程以及在建築史、建築理論、環境行為學、建築技術等領域的選修課程。
 
在第一年的課程中,學生必需修選兩門都市設計工作室課程。這兩門課著重在以啟發與創意性的思考及專業領域的技術,來解決特定的國家在全球化之下,區域建築規範的訂定以及重新構建的議題。除此之外還須在另外三門必修課程中選擇其中兩門作為建築專業領域上的輔助:都市理論、環境行為學以及建築理論與評論。
 
在完整的兩個年課程安排設計中,讓學生在建築專業視野上擴展到海外,無論是在地域性的建築材料、技術與人文社會的組構議題,都能有更深入的研究及理解。並且期許學生能透過這樣子的課程設計為自己在未來無論是公眾或私人,或是慈善事業上,成為世界都市發展中的一角,為專業奉獻一己之力。

主要師資群郭奇正教授、蘇智鋒副教授、薛孟琪副教授、蘇睿弼助理教授、郭聖傑助理教授

報考資格:大學各學系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第五條資格者。(招生資訊)

修業規定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修業規定_111.05.09

必修科目表:(前往連結)

論文作業流程:從無到有到通過學位考(點擊)

學士後建築碩士組(乙組)

東海大學學士後建築碩士組是第一個為已經於其他領域畢業,想再進修自身建築設計能力以及創意的學生,提供的一個三年專業學程。這三年的專業課程中主要著重設計工作室課程以及囊括各層面的專業必修課程。另外再搭配人文素養方面,建築理論、建築史或建築技術等等的選修課程。
 
學士後建築的必修課程,完整承襲大學部有著超過半世紀深厚傳統的扎實設計課程。每一位學生在最後一個學期,會被要求與畢業指導教授密集地針對個人的畢業設計議題作各式的研究討論,並且在評圖結束之後出版及展示最後成果。
 
除此之外,在密集的專業必修課程以外,本系還提供許多國際化與跨領域的學習教育機會,例如每一年『東海大學在羅馬』與康乃爾大學羅馬分校的交換異地教學,或是各種豐富的暑期工作營及海外實習學程,以增進學生國際化的視野。

主要師資群(專任)曾瑋副教授、林昌修助理教授、謝宗諺助理教授、盧澤彥助理教授
                      (兼任)張景堯建築師、黃明威建築師、黃豐國建築師、張鉦昌建築師。

報考資格:非建築相關或非建築專業設計學系之學士畢業(含應屆畢業生)。(招生資訊)

必修科目表:(前往連結)

修業規定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修業規定_111.05.09

永續與數位創新組(丙組)

「永續與數位創新組」(M.Arch in Sustainable and Digital Innovation),前身為建築設計組,仍以英語教學為主之國際學程,2021年起開始轉型,更聚焦在建築仿生、循環經濟、智慧設計、跨域創新等整合性的建築前沿研究,目的在培育具前瞻性、創造力之未來設計專業與跨領域設計人才。

一學年當代建築理論配合設計與實作工作坊的密集課程,以人文思辨為創新底蘊,透過跨域進行環境永續的設計研發,從建造技術到空間藝術,探索新的空間和構築語言,以及具有前瞻社會性、文化性與產業性價值的創新建築與城市策略。

畢業學分為27學分,修業年限1-2年。學生於修畢前述一年密集課程後,鼓勵學生於第二學年赴海外進行建築專業實習、姊妹校交換研習、與雙聯學位(西班牙聖保羅大學 CEU San Pablo—英文教學)等延伸性國際化學習。

主要師資群:邱浩修副教授、蘇智鋒副教授、邱國維助理教授、馮國安助理教授、何炯德助理教授。

報考資格(招生資訊)
1.大學建築學系之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
2.具建築相關,如都市設計、景觀、室內設計等領域之學士畢業(含應屆畢業),或同等學力第五條資格者。
3.大學其他學系(設計、人文、理工科系)之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

必修科目表:(前往連結)

修業規定: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修業規定_111.05.09

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永續與數位創新組課表

M.Arch in Sustainable and Digital Innovation   curriculum

必修課

Required   Courses

科目名稱 Course Title

學分數 Credit

一學年 1st Year

上學期 Fall

下學期 Spring

都市創新設計

Experimental Urban Design   Studio


6


6


專題研究

Directed Research

2

2


建築創新設計

InnovativeArchitectural Design


6



6

創意設計發表

Innovative Design   and Exhibition


2



2

設計論文

Seminar   on Thesis Design



3



3

必修學分數 Credits of Required Courses   (A)

19

選修課程


Elective Courses

*進階設計專題()未來城市

Advanced Design Research   On Future Cities

3

3


 進階設計專題()數位構築與材料創新

Digital Fabrication and Material Innovation

3


3

進階設計專題()人類世的問題與都市設計方法

Problems of Anthropocene and   Urban Design   Methods

3


3

參數化之演效式建築設計

Parametric Design and   for Performative Architecture

2

2


環境與互動設計      

Design for interactive environments ( taught in Chinese )

4

2

2

空間型構專題研究

Research Seminar on Space Syntax

3


3

建築設計哲學

The Philosophy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2

2


聚落與建構

Settlement,   Tectonics and Construction

3


3

選修學分數 Credits of Elective Courses (B)

*表示必選have to study and pass

8

畢業學分數Total credits   for graduation (A+B)

27

畢業條件

1.所有畢業學分在提出畢業考的當學期修足

2.完成 6 個小時的學術倫理課程

3.需完成兩次以上(含兩次)與跨領域設計或建築或都市設計相關之國際競圖或國際工作坊,並經指導老師簽章同意方可申請學位考試。

4.學術論文(包括代替學位論文的作品、成果證明以及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踐報告)通過論文比對系統,相似度低於20%。


The key points of the students are eligible to apply the Degree Examination are summarized as follows:

1. all courses and credits required for the M.A. degree;
2. 6 hours of academic ethics education courses;
3. Finish at least two the international design competition or workshop on cross-disciplinary design, architectural design or urban design, signed and approved by your advisor to apply the Degree Examination.

4. Comparison of Originality of Thesis (including works in lieu of the thesis, proof of achievement together with written reports, technical reports, or professional practice reports), similarity comparison less than 20%.



歷年開課明細查詢

選修課程每學年會稍有變動
以東海開課明細為準

↓↓↓詳細課程資料請上東海大學開課明細網頁查詢↓↓↓
http://fsis.thu.edu.tw/wwwstud/frontend/CourseList.php

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流程


一、申請學位考試前,務必請確認下列事項:
1.符合各組規定之修業條件 (見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修業規定入學年度之學生手冊_僅至110學年度入學者)
2.所修學分是否達到畢業學分標準(見入學年度之必修科目表)
3.通過6小時學術倫理課程:自107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士班學生,均需於入學後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通過者,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4.英文畢業門檻:英文檢定證書上傳學生系統,或修習4學分之英文門檻替代課程,其學分不包含在畢業學分內。(見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研究生英文檢定辦法)
5.申請提出前,請與指導教授確認口試日期、地點、論文題目、委員名單(姓名、最高學歷、任職學校系別與職等),需於學生資訊系統填妥。
6.論文需經由本校圖書館提供「Turnitin」及「華藝」論文比對系統,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測,相似度小於20%的證明文件,經本系審核通過後,始得申請論文口試。
註1:論文比對注意事項見下方檔案,相關網頁(點擊)

二、申請學位考試時程(請於口試前二週提出申請)
1.申請截止日期:依學校行事曆規定
2.上學生資訊系統進行學位考試申請,完成後,列印指導教授同意書

三、申請文件 (請下載下方【注意事項】檔案)
1.指導教授同意書 (學生資訊系統申請學位考的表單)
2.歷年成績單一份 (英文門檻替代課程應自行標註;申請歷年成績單前,應將英文檢定證明上傳至學生系統)
3.當學期若仍有修課者,非論文課,需加附課表。
4.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需低於20%)

四、學位考試前,應準備相關表單(下載)
1.口考前一週:寄出 A.邀請函、B.論文、C.聘書給口考委員
2.口考前三天:將 A.學位論文封面、B.評分表/評審表電子檔寄至系辦C.歡迎委員海報由各組口考同學自行處理。
3.借用考試場地
4.考試當天:
準備茶點

五、學位考試委員:由校內外學者專家三至五人組成,其中校外委員須1/3以上,由系(所)主任報請校長聘請之,並由系(所)主任指定一人為召集人,但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

六、口試通過且論文修訂定稿後,由指導教授通知系辦發放口考委員簽名之封面,學生至「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上傳論文全文(含口考委員簽名封面),及填寫資料,列印【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2份,由系辦完成查核後,才算完成作業。
(1)提供個人電子信箱,向系辦索取國圖帳號及密碼。
(2)其他細節說明詳見離校手續注意事項 (請下載)

七、辦理離校手續及應備文件
(1)日期限定:見學校行事曆,避免最後一天辦離校,若有問題無時間可處理。(寒暑假行政單位儘上班四天)
(2)見離校手續注意事項 (請下載)

碩士班修業規定